2017年度进贤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部门概况
1、进贤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
(1)依法行使检察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查办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案件或其它事项。
(2)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进行侦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研究检察工作中具体法律应用问题
(3)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4)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5)对同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和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
(6)其它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2、本单位有预算单位1个,即本级机关单位。共有编制数81个,其中:行政编71个,工勤编10个。实有人数91人,其中:在职71人,离休1人,另合同制辅助检察岗人员12人,司机等临时聘用人员7人。
3、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新的一年,我院将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院打造“服务大局、充分履职、改革创新、规范司法、队伍建设”的南昌检察样板战略目标,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服务和保障“十三五”规划为重点,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六个着力”为抓手,推动进贤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营造诚信有序的营商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为进贤拼争全省县域经济前十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融入发展大局,着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为引领,树立“服务、协调、创新”发展工作理念,聚焦我县“打造‘四大板块’,加快‘四县建设’”发展思路,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促进法治经济建设。用新思维树立检察形象,用新作为彰显责任担当,确保检察工作始终与大局合拍、与稳定同行、与发展同步。
二是保障民生民利,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以增进人民群众福祉为着力点,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等工作机制,加强对留守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管理,提升群众获得感,推进平安进贤建设。聚焦进贤“美丽乡村、生态立县”建设目标,凸显生态检察特色,推进美丽进贤建设。
三是保持高压态势,着力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持续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力度。坚决查办危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重大经济政策实施、影响重大改革举措落实的职务犯罪,坚决惩治扶贫项目安排和扶贫资金运行环节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和预防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严厉查处重特大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加大个案预防和系统预防,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等工作,深化预防警示教育,拓展行贿档案查询范围,完善社会预防体系。
四是坚持质效并重,着力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久久为功、持续用力,完善办案质量和标准体系,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建立健全司法不规范行为的常态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在“强”化司法办案的动态管理上善动脑筋,在“细”化规范司法的长效机制上肯想办法,在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上敢于较真,形成上下互动、部门联动、案管推动、全员行动的工作机制,实现司法办案全程留痕、实时预警、动态监控、即时整改,以司法规范化提升司法公信力。
五是抓好自身建设,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按照“五个过硬”的总要求,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职业信仰、职业精神、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司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严明党的纪律,从严治检,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及县委“抓党建转作风”活动为契机,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完善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以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
六是稳妥推进改革,着力促进改革举措落实。坚持把思想政治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种意识”,牢牢抓住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主线,紧紧围绕上级院和县委工作部署,始终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根本保证,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改革任务落实,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继续按照中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确保各项工作平衡健康发展。
二、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为986.7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收入878.72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108万元,均属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为986.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6.72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00.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1.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5.2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7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8.7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00.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3.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54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为253.99万元,其中:办公费17.49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电费13万元;邮电费6万元;物业管理费21万元;差旅费16万元;会议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4万元;培训费11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车补)46.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5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