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 将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纳入公益诉讼法定领域。今日,正值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6周年,让我们来看一件“检察蓝”守护“橄榄绿”的案例。
苏某某等三人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案
基本案情
2017年以来,被告人苏某某、韦某某在未经相关主管部门准许及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向被告人任某某等上家非法采购武装部队制式服装,在全国范围内销售,苏某某、韦某某向任某某非法购买军服累计126吨,任某某从中获利17万余元。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2021年9月18日,检察机关以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对苏某某等三人提起公诉,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收到监督线索后及时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对辖区农贸市场、劳保产品店、服装店全面排查。军地检察机关联合召开普法宣传教育会,以案释法,强化商户法治意识和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检察官有话说
军服是国威军威的标志和象征, 加强军服管理,是保障军人地位和权益的内在要求,检察机关在办理非法买卖军服案件的同时积极运用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展“守护戎装”专项行动,规范市场经营活动,并加大涉军普法宣传教育,净化市场环境。捍卫军人荣誉,保障军人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下一步,进贤县人民检察院将运用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检察蓝”守护好” 橄榄绿”, 用心维护和保障军人地位和权益,切实为新时代强军事业贡献检察力量。
(案例信息来源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9起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侵害军军属合法权益犯罪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