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进贤县司法局党组原书记、进贤县司法局原局长杨卫林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经进贤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由进贤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进贤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卫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进贤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杨卫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骗取公款,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其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单独或者伙同他人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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