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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封≠不能退!检察官教你守住“后悔权”
时间:2025-06-24  作者:西湖区人民检察院 吴思琪  新闻来源:南昌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家人们!618购物车清完是不是手还在抖?当你兴冲冲拆快递时,小心商家悄悄设下的退货陷阱!

案例简介

张女士在“618”大促期间,于某知名电商平台购买了一台价值1999元的蓝牙音箱。收到货后,张女士拆箱进行了试听,但对音箱的音质效果并不满意,于是在当天申请了退货退款,还特意将配件、说明书、原包装盒都收拾得整整齐齐。

然而,商家却以“商品外包装已拆封,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断然拒绝了张女士的退货申请。即使张女士多次强调商品本身完好无损,包装盒也保存完整,商家仍未通过其退货申请,甚至直接关闭了退货通道。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第一、二款: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网络购买商品七天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第八条: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检察官提醒

“拆封”不等于“弃权”,检察官教你三步维权不踩坑~

第1步:证据要留全

》保存购物凭证、物流信息

》拍摄、保留完整拆箱视频

》截图商家拒绝退货的聊天记录

第2步:退货要规范

》商品本体+配件+赠品+原包装全放回

》留存打包的照片或视频,证明物品齐全

》妥善包装,防止运输损坏

第3步:维权要有效

》找平台客服投诉,要求介入处理

》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12315平台"小程序投诉

》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拆封不是“弃权书”,维权不是“麻烦事”。这个618,放心剁手,更要放心退货,让我们共同营造安全、公平、放心的网络购物环境,让每一次“剁手”都安心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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