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
【控申检察为民办实事】进贤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11月“检察长接访日”安排公告
时间:2025-10-22  作者:第三检察部  新闻来源:进贤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根据工作部署,现将进贤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11月检察长接访安排公告如下:

一、接访安排

接访院领导

协助接访人

接访

时间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党组书记

代检察长

宋芳圆

第三检察部

主任

11月4日

付玉清

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

吴文清

第二检察部

主任

11月11日

副检察长

第一检察部

主任

11月18日

万祖峥

党组成员

检委会专委

第三检察部

副主任

11月25日

二、接访地点

进贤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接访室或者12309检察服务中心

三、接访事项

1、不服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

2、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3、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或者认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或者认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

4、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或者认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或者认为人民法院行政案件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

5、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民事支持起诉申请的;

6、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复议申请,或者赔偿金支付申请的;

7、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认为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控告、申诉;

8、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申诉或者控告;

9、认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存在违法情形,或者认为执行机关或者执行人员存在违法情形的控告或者举报;

10、对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办理案件中违法行为的申诉、控告;不服其他办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的行为作出的处理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或者对其他办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除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情形之外的违法行为的申诉或者控告;

11、属于基层检察院受理的公益诉讼案件的控告、举报;

12、反映加强、改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13、其他信访事项。

四、温馨提示

来访群众进入接访场所请遵守秩序,接受信息登记,如来访群众较多,请推选不超过5名代表反映诉求。

 
举报中心
举报须知   网上举报 举报查询
法律法规查询
研究探讨     更多>>
· 进贤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
· 全国检察机关检察侦查工作会议“划重点”
· 南昌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民事行政检察工...
· 以数字检察为抓手 赋能法律监督——进...
· 最高检党组会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刑事...
·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2025年年会召开
· 四方面着力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
· 知不足而奋进 望远山而前行——南昌市...
精神文明建设     更多>>
· 【SVG】世界粮食日,快来享用这份法治...
· 一图读懂|国家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
· 【进检丨喜报】我院干警夏子豪荣获佳绩!
· 习近平:坚定不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 【洪检讲堂】做好压力管理 塑造阳光心态
· 五四青年节座谈会暨青年干部理论学习...
· 进贤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干部荣誉退休仪式
· “三八检察情 甜蜜烘焙行” ——进贤...
单位地址:江西省进贤县民和镇农夫路199号
邮政编码:331700 电话:0791-856520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