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雷西鸣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检察院:
进贤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与2022年5月25日审议决定,任命:
雷西鸣同志为进贤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刘飞同志为进贤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胡赵秀同志为进贤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饶流作同志的进贤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黄英霞同志的进贤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菊枝同志的进贤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姜瑞珍同志的进贤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通知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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