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河湖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11月7日上午,进贤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进贤县公安局、进贤县农业农村局、南昌市进贤生态环境局等多部门,在进贤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示范基地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活动现场,1万余尾健壮的鱼苗被有序投放至河流中,助力水域生态系统修复。放流结束后,检察官与到场相关部门一同对周边群众开展普法宣传,用群众听得懂的“家常话”深刻剖析非法捕捞对生态环境的危害,引导群众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主动参与呵护渔业资源和河湖生态环境。
此次“增殖放流+法治宣传”活动,既是一次生态修复实践,更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近年来,该院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在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违法犯罪的同时,要求违法行为人承担生态修复费用,以增殖放流等方式推动生态修复。
下一步,该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共同绘就水清岸绿的生态画卷。
技术支持:正义网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