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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合力 共护有爱“无碍”
时间:2026-08-01  作者:陈慧林、郑婷  新闻来源:进贤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无障碍设施是保障残疾人群体平等出行的重要民生保障,是彰显城市文明的重要窗口。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无碍赣鄱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部署要求,近日,进贤县人民检察院聚焦大型商超周边无障碍出行突出问题,联合县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开展无障碍出行设施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以检察力量打通群众出行 “最后一米”。

我国是全球失明问题较严重的国家之一,据统计目前共有1700多万视力残疾患者,仅进贤县登记在册的视觉障碍人士就已近2000人,他们的出行等基本需求本应得到满足,然而,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经过对辖区多家大型商超开展实地走访勘验,同时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辖区内几家大型商超周边均存在盲道被占用、阻断及管理维护不当等突出问题,给视障人士出行带来极大安全隐患,侵害了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随后,该院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相关规定,厘清监管职责,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行政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商超周边盲道突出问题开展整治,排查消除出行安全隐患,同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压实经营主体责任,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出现。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开展现场整治工作,督促商超落实主体责任,清理占用盲道的石墩、铁柱、围栏等障碍物,修复被阻断、破损的盲道,规范门前区域环境秩序,完成全部问题点位整改。该院对整改情况开展跟进回访,经现场核查,涉案商超周边盲道已全部完成整改,盲道畅通可用,各项问题均在限期内整改到位。

小小盲道,连着民生大福祉。下一步,进贤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紧盯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民生痛点,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深化部门协同联动,推动无障碍设施从“建好”向“用好”转变。同时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引导经营单位和广大市民自觉爱护无障碍设施,共同营造尊重关爱特殊群体的良好社会氛围,以检察履职消除出行“障碍”,让城市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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