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办案流程
1、控告申诉部门依申请受理或民行部门依职权受理——2、案管部门系统轮案——3、员额检察官独任审查或办案组办理——4、根据需要检察官联席会议集体研究——5、检察长审批或经检察长决定由检委会研究——6、作出结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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