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其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进贤县人民检察院是主管检察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正科级建制。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行使检察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查办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案件或其它事项。
2、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进行侦查。研究检察工作中具体法律应用问题。
3、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4、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1、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2、二是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3、三是着力强化司法办案。
4、四是积极稳妥推进检察领域各项改革。
5、五是坚持全面从严治检。
6、六是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基本情况
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院本级1个预算单位。
(一)编制情况:本部门共有编制59个,其中:行政编制59个。
(二)实有人数情况:本部门实有人数104人,其中:在职63人、离休1人;退休4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641.71万元,较上年增加599.14万元,增长57%。其中:财政拨款1376.75万元;上年结余结转264.9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641.71万元,较上年增加599.14万元,增长57%。其中:
1、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641.7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65.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4.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7.4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64.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1461.77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3.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13万元。
3、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65.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商品和服务支出204.2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7.4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5%;其他资本性支出264.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6%。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76.75万元,较上年增加334.18万元,增长32%。具体支出情况是:公共安全支出1196.8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7%;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3.8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住房保障支出96.1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7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1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为204.23万元,比上年减少30.36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本部门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264.96万元。
3、政府性基金情况:本部门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3辆。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部门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需要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指以前年度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