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城中村和城郊村庄被拆迁重新安置,是城镇化发展的必要途径。因此,被选中拆迁安置,成了这些原本的农村人“一夜暴富”的美梦。近日,进贤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由本院提起公诉的叔侄三人诈骗案,就因想要因拆迁而“一夜暴富”的美梦而起。
案情回顾:
2012年左右开始,进贤县政府根据发展需要决定征收县城所在民和镇某村土地,并确定拆迁安置方案。该村小组组长胡某伟的叔叔胡某根全家户口均于早年间迁出,户籍现均不在该村。胡某根得知老家要拆迁后,找到侄子胡某伟,提出要在老家上一个虚假户口,同时找到户口仍在该村的另一名侄子胡某群,提出在胡某群名下上一个假户口,便于得到拆迁安置好处,胡某群同意。2013年,胡某伟通过非法手段成功在胡某群户口下上了一名虚假的“女儿胡某亭”的户口。2014年,拆迁安置工作启动,胡某根找到胡某群商量如何将“胡某亭”名下的安置好处转给胡某根,胡某群明知“胡某亭”是虚假户口仍以“胡某亭”为其女儿的身份申报安置指标,胡某伟作为村小组组长明知“胡某亭”是虚假户口仍在资格审核中予以通过。最终,胡某群以“胡某亭”的身份获得84平方米安置房、以700元每平方米购买获得90平方米的回购房以及两年半过渡费、生活补贴及其他相关费用,经统计合计价值人民币569600元,后以不同方式交予胡某根。
法院经审查认定:胡某根、胡某群、胡某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提供虛假户籍信息,骗取政府安置房、回购房资格等拆迁补助,价值人民币569600元,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胡某根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胡某群有期徒刑八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胡某伟有期徒刑七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目前,胡某伟的判决已生效。
检察官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勿心生邪念,因贪财而招致牢狱之灾。(吴文清、付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