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进贤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辅助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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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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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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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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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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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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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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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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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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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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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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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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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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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熟练安装电脑操作系统及相关软件,了解网络基础知识,熟悉电脑办公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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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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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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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络运维工作经验的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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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3.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检察院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三、不得报名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2月9日至2月16日,请报名人员在工作时间到进贤县人民检察院进行报名,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2.地点:进贤县人民检察院五楼政治部办公室。
3.方式:仅限于工作日现场报名,联系电话:15970491214(陈)。
4.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①个人简历;
②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考核
时间:考核时间待定;
地点:进贤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内容:考核计算机技术;
需带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五、体检
考核通过者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
因工作实际需要,体检缺项者视为自动放弃。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体检者需得到县检察院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延期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待遇及其他
1.工资待遇面议。
2.试用期两个月,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
3.聘用人员自行解决住宿。
4.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进贤县疫情防控有关精神,落实有关防疫措施,南昌市以外的应聘人员需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6.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