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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枫桥经验’践行司法为民”新闻发布会新闻通稿
时间:2018-07-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5周年,为深入践行“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检察机关“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南昌市检察院要求立足服务民生,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仲大姐”检察服务热线和第三方介入涉检信访工作品牌,打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期待。

  2010年,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开通了以控申科优秀接待员仲凤霞名字命名的“仲大姐”检察服务热线,该热线实行一号双机24小时运行,随时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该热线定位民生,关注人民群众的涉法民生诉求,对属于司法程序之内的群众诉求,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理。20123月,“仲大姐”检察服务热线接到分别来自山东、河南的求助电话,称一女子受骗至南昌一传销窝点,情况相当紧急,为此,“仲大姐”检察服务热线及时将此情况向检察长汇报,该院立即组织了由热线团队为主力的解救小组,及时将热线接听的情况通报警方,在检警的共同努力下,及时解救了近20名被骗人员,事后,当事人家属非常感激,专程从河南赶来向“仲大姐”检察服务热线赠送了一块“热线解民忧,执法为人民”匾牌。 

  对于与案件相关、又不在司法程序范围之内的诉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解决群众现实存在的困难。20145月份的一天,刘老太向“仲大姐”检察服务热线反映,说她存在中国银行某支行的四万元钱被行长取走了,那可是她辛苦捡垃圾赚来的,希望热线帮她把钱要回来。虽然这件事情并不属于检察院管辖,但热线团队成员仍然热心地与刘老太所在地的管段民警及该银行联系,并邀请了刘老太及其女儿、管段民警一同到银行核实取款记录,解除了刘老头的疑惑。 

  经过几年的发展完善,“仲大姐”检察服务热线已成为该院“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护民权”的有效载体和平台,也成为东湖区检察院的一项特色工作品牌。 

  为将东湖区检察院“仲大姐”检察服务热线工作品牌效果在全市检察机关运用,南昌市检察院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复制推广“仲大姐”检察服务热线工作品牌。2018 6月,制定了《南昌市检察机关“仲大姐”检察服务热线工作品牌推广活动方案》和《南昌市检察机关“仲大姐”检察服务热线工作制度》。 

  活动方案和工作制度主要从以下八个方面作出了相关规定和要求。一是明确热线概念。全市两级13个检察院热线名称统一设置为“仲大姐”检察服务热线;热线载体为电话、微信、社区咨询以及执法办案。二是明确热线任务。“仲大姐”检察服务热线的任务是搭建司法为民的新平台,密切检察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拓宽倾听民意、服务群众的渠道,积极主动回应群众诉求,进一步做好矛盾化解、服务群众的工作,使群众更加了解和信任检察工作,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和满意度。三是明确热线内容。热线服务内容包括受理控告、申诉、提供法律咨询、提供司法帮助、开展法制宣传、分析社情民意等。热线实行一号双机24小时运行,电话号码为12309以及各院对外公布的热线电话,上班时为各院的接访场所固定电话接听,非工作期间为移动电话,由“仲大姐”检察服务热线团队成员轮流接听。这种“一号双机”的模式,做到了24小时不间断接听群众来电,随时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四是明确工作原则。明确全市两级检察院“仲大姐”检察服务热线的工作原则为:贴近群众,服务民生;严格执法,文明规范;以人为本,化解矛盾;上下联动,内外协作;前台受理,后台支撑。五是明确工作程序。规定接听电话时须填写《“仲大姐”检察服务热线登记表》,对来电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住址、电话主要内容等进行登记,来电内容应全程录音,同时定期对电话录音内容进行数据录入、保存、分析、总结;明确规定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事项,依照有关规定受理、分流、办理、答复、办结;明确规定对不属检察机关管辖的事项,能够给予帮助的,积极协调相关职能单位,及时提供帮助。无法给予帮助的,说明情况,积极引导来电人向有关单位反映;明确规定建立热线情况分析制度,定期分析热线事项,及时把握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六是强化热线保障。要求全市两级检察院统一规划设置好热线电话线路、网络管线、固定电话、移动手机,同时聘请专业设计公司为“仲大姐”检察服务热线设计简洁、亲切的卡通、动漫形象(logo);要求全市两级检察院认真执行南昌市检察院制定的 “仲大姐”检察服务热线制度规范,保障“仲大姐”检察服务热线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高效。七是成立热线团队。全市两级检察院共组建13支“仲大姐”检察服务热线团队,由各个检察院从控申、公诉、侦监、未检、民行、案管、监所等部门各选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的干警组成,规定“仲大姐”检察服务热线电话由团队成员轮流接听、受理、跟踪、落实,全程全面全方位负责。八是明确工作责任。对于群众通过“仲大姐”检察服务热线反映的问题,要求每件予以认真详实的登记、分流、处理、反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对于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事项,按照规定及时流转至各业务部门办理,并及时督导办理情况;对于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事项,在告知群众向相关部门反映的同时,积极出面协调,帮助解决问题。真正落实“有限责任、无限服务”的工作理念,切实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实在在的困难。 

  目前,“仲大姐”检察服务热线团队人员组建选拔和培训工作等已经完成,所有工作已准备就绪,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后,全市两级院的“仲大姐”检察服务热线电话将正式开通。 

  “仲大姐”检察服务热线电话在全市检察机关全面推广后,必将成为全市检察机关服务群众、便民利民的一条重要渠道。随着我国法治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如何及时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如何保障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公正处理,如何妥善处理疑难复杂的信访积案,这些都是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部门面临的考验和挑战。我想,学习好“枫桥经验”,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实现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这是我们必须遵循的工作原则和实现途径。为此,南昌市两级检察院于20159月开始,积极探索建立第三方介入涉检信访工作机制,尤其西湖区检察院将该项工作精心打造成该院工作品牌,成为了全市的典范。 

  第三方介入涉检信访,是指检察机关在涉检信访案件的办理过程中,邀请律师、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与案件无关的第三方人员参与案件的审查处理,解释答复有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以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处置过程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息诉罢访,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的工作机制。第三方介入涉检信访工作突破了原来由检察机关单方面接访,信访人无权作出选择,只能被动接受的传统接访模式;同时,进一步增强了涉检信访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及检察机关的公信力。中立的第三方在涉检信访案件中的介入,实际上就是检务公开的一种极其有效的方式,在案件办理的多个阶段,以第三方介入为平台,运用参与接访、公开审查、心理疏导、法律咨询等方式,增加案件办理的透明度,使信访人存在的疑惑得到释明,想要表达的意见得到倾听,与被信访人的矛盾得到化解,架起理解与沟通的桥梁,发挥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部门化解涉检信访案件的作用。 

  20159月西湖区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建立了第三方介入涉检信访工作机制。今年,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推广该院的做法,建立了全国首个两级院共享的“第三方人员库”。通过司法实践,引入第三方介入涉检信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提升了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引入第三方介入检察信访,主要职能在于协助我们化解矛盾纠纷,但还有一项职能就是对我们检察信访工作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评判,这就意味着第三方一旦介入,就要对我们的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使得我们办理信访案件的过程更加公开透明,从而提高了信访人对检察机关所作决定的认同度和接受度。如市检察院办理的阎某某申诉案,其多次扬言要跳桥自杀,通过邀请第三方人员参与公开答复,耐心细致向阎某某释法说理,最终达到息诉罢访的效果。西湖区检察院通过邀请第三方介入参与公开答复,化解了连续上访近10年的朱某某信访案。答复中第三方人员不仅对检察机关答复是否合理合法进行了评判,而且对于朱某某的疑问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最终让朱某某明白了法律规定,表示不再纠结此案,愿息诉罢访。二是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了萌芽状态。律师到检察院坐班接访是第三方介入涉检信访工作的重要方式之一。有了律师坐班接访,部分检察信访案件在导入诉讼程序前,在初信初访阶段即得到化解。三是提升了涉检信访案件的处置能力。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第三方人员的思维角度、与当事人沟通的方式往往与检察官不同,尤其是律师与当事人打交道的模式、分析判断案件的角度和方法都有许多可取之处,互相配合,取长补短,逐步提升了检察人员的接访能力。如市检察院办理的黄某某申诉案,申诉人黄某某由于家庭困难无力抚养孙子,希望被判刑的儿子早日释放并承担为人父的责任,因此来市检察院申诉。在第三方人员参与的公开答复会上,三位第三方人员从社会救助、减刑、家庭责任等多个角度给申诉人提供解决问题的路径。答复会后,我们不仅收获了申诉人的肯定,也拓宽了开展信访工作的思路。四是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探索第三方介入的初衷是充分尊重信访人的选择权、参与权和对办案过程的知情权、监督权,用人民群众信服的方式息诉罢访。第三方人员介入涉检信访工作后,提高了信访人对涉检信访案件矛盾化解难度的认知,对检察机关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力度和工作程序也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来访群众,特别是缠访、闹访的当事人,通过第三方人员介入,看到了检察机关的真诚态度和公开透明的办事程序,工作满意程度也得到了提升。在西湖区检察院上访7年的赖某某,通过第三方人员介入其信访后,尤其是为解决其疑惑,不遗余力免费提供律师咨询后表示虽然对拆迁补偿款问题仍未解决,心存芥蒂,但感谢检察机关为其所做的一切。 

  为及时推广西湖区检察院在第三方介入检察信访工作的经验做法,力求“以点带面”效果,市检察院对此作出了精心安排和工作部部署,具体有以下工作安排: 

  第一,建立南昌市检察机关第三方人员库及相关工作细则。为便于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第三方介入涉检信访工作,全市检察机关设立统一的第三方人员库第三方人员库一共有85人,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教授、律师、基层干部、心理咨询师等人员组成,其中人大代表13人、政协委员17人、律师42人、法学教授6人、社区干部10人、心理咨询师3人。这些人员均由各个基层检察院推荐,经南昌市检察院政治部向第三方人员所在单位发函调查,市检察院党组会审议决定。上周,我们已经向上述85人颁发了第三方人员证书,并拟在各检察院控申接待场所向社会公布。出台《南昌市检察机关第三方人员参与涉检信访工作办法(试行)》,明确第三方人员参与涉检信访工作的定义、工作原则、适用范围、第三方人员的选任与管理、工作程序以及第三方人员的经费保障,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细化控申部门、案件承办部门及第三方介入人员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公开工作程序。在办理涉检信访案件中,认为需要引入第三方人员参与的,或信访人提出邀请第三方人员参与的,可以邀请第三方人员参与办案。第三方人员由信访人通过随机、协商、指定等方式在南昌市检察机关第三方人员名单中选择,并征得第三方人员本人同意后确定。之后第三方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听取案件承办部门的意见和当事人的诉求,并就案件情况充分交换意见,整个参与过程公开透明。 

  第二,大力推行律师接访机制。第三方人员的介入是一种事中和事后介入,为将第三方介入提前至涉检信访案件的初始阶段,推行“律师坐班接访和预约接访机制”,实现介入节点的前置。由各检察院与本地司法局及律师事务所联合成立“涉法涉诉法律服务工作站”,安排专业律师为群众提供客观、中立的法律意见。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涉检信访案件,适时商请法援中心及律师事务所选派优秀律师,以参与接访、公开听证、公开论证、公开答复等形式,对案件进行评议分析。由各检察院与本地司法局会签《关于设立涉法涉诉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实施办法》,推行“律师坐班和预约接访制”,公示告知律师每月坐班接访时间、律师基本信息等,信访人可在人员库中自主选择接访律师,提前预约接访。由各检察院与本地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通报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反馈值班律师接访情况,及时共商解决路径,保障法律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第三,重点开展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出台《律师代理申诉案件办法》。南昌市检察院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起草了《律师代理申诉案件办法》,多次召开法学专家、高校教授论证会,对《办法》的可行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论证和研究。在南昌市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和积极组织下,最终由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南昌市公安局、南昌市司法局、南昌市财政局共同会签通过了《律师代理申诉案件办法》。建立律师代理申诉告知制度。明确凡属于检察机关管辖、可能进入申诉程序的案件,检察人员应告知申诉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申诉,告知时应同时送达律师代理申诉案件告知书,引导当事人到律师事务所办理相关手续。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接访和办理申诉案件中,对申诉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律师的,及时出具《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申诉人持该告知书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一律优先办理、提供便利。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主动为其申请法律援助。实行刑事申诉强制代理制度。由各检察院与本地司法局共同建立刑事申诉强制代理工作机制,申诉人提出刑事申诉但不愿自行委托律师的,由检察机关书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代理申诉。 

  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东湖区检察院“仲大姐”检察服务热线和西湖区检察院第三方介入涉检信访工作,我想这是我们传承好、学习好“枫桥经验”的应有之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立足便民利民、保障民生民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开创“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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