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强化责任担当,紧跟“勇当昌抚合作示范排头兵、拼争全省县域经济前十强”发展目标,积极服务发展大局,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
一、坚持党建引领,夯实思想根基,增强检察工作实效
以党建工作的落实促进检察干警宗旨观念、执法作风的转变,以党建提高党员干警的主动性、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注重政治学习和教育常态化。先后召开了多次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的重要讲话精神,突出检察工作的政治性。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每月党员活动日,由各党支部书记带领党员干警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十九大报告、党章党规,诵读红色家书,组织党员干警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谈学习感悟,切实增强了教育效果,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提升了思想政治素养。
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组工作重点,并纳入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制定了《进贤县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党组书记、检察长为院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院领导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干警思想动态、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明确工作方向。利用本院门户网站、“两微一端”、今日头条等平台重点宣传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公正执法和改革创新等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结合“七五普法”要求,开展以案释法,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签手续,严格履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及时掌握、反馈、处理涉检舆情。
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抓党建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9月底院党组和各党支部先后召开了“坚决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持续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为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提供坚强政治保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实行领导带头讲党课制度。自觉坚持党管检察原则,确保新形势下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实行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积极配合县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巡察,进一步推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
二、坚持服务大局,主动作为,保障进贤经济社会发展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把检察工作摆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对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重点打击骗取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等经济犯罪,共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件8件10人,提起公诉4件4人。坚决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率先探索实行“刑事检察+民行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模式,切实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共受理生态领域审查逮捕案件13件26人,其中批准逮捕11件22人,不批准逮捕2件4人;受理生态领域审查起诉案件10件26人,提起公诉10件26人,并联合县法院、县林业局等7家单位制定了《关于依法办理资源环境类案件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形成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合力,扎实推进进贤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转变司法救助工作方式,把“坐等”依申请救助为主的救助方式向“走出去”依职权救助方式转变,由因访救助向因案救助转变,将司法救助与扶贫攻坚相结合,主动为6位因案致贫和家庭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救助款28万元,让救助款真正既救急又救贫。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成立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建由检察长、副检察长参与的“扫黑除恶”专业化办案团队和与县公安局共同出台《诉前引导侦查工作的暂行规定》等方式形成打击合力,迅速打掉樊少皇、徐林聪等9人恶势力犯罪团伙及以蒲亚文、赵思强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采取警示教育法治讲座、发放宣传单和个别谈话等方式,联合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乡镇司法所开展向看守所在押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摸排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活动。9月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宣传周活动,我院干警深入沿街店铺、火车站等人流量密集地区宣传扫黑除恶相关精神,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余次。
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惩治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68件514人,提起公诉346件497人,审结率99.66%。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诈骗、非法拘禁、涉毒等多发性犯罪案件201件272人,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及时主动提前介入“11.16”重大社会敏感案件,引导侦查,就案件定性、规范取证等向公安机关提出建议。实行信访线索台账登记、预警评估、动态监督和销号管理的“一站式”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各类信访线索19件,有效实现了“零进京访”、“零越级访”;全力打造“网上、掌上、实体”三位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①,开通12309和“仲大姐”热线②,一号双机全天候服务群众。该中心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760条,重要案件信息7条,法律文书357份,接待律师、辩护人84人次,接受群众现场和电话咨询法律问题30次,接听群众来电78次,接待群众来访100多人次。
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遵循“限捕、慎诉”的理念,依法对16名涉罪未成年人决定不批准逮捕;对12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开展系列专题法制宣讲进校园活动和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达到预防犯罪、减少犯罪、宣传法制的目的。精准把握未成年人特殊保护、优先保护的尺度,将5名被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送入观护帮教基地③帮教,对2名监外执行的未成年人建立了未成年社区矫治人员监督管理档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与以“关爱祖国未来”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全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视察活动,9月27日,进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鹏飞带领县人大代表团一行莅临我院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江西省西山学校视察指导工作,充分肯定了我院近年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服务非公经济发展。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进贤非公经济健康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件2人,提起公诉3件5人。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保护力度,严惩各类侵犯民营企业权益的犯罪活动。1月,我院对2名敲诈勒索进贤县某重点非公有制医疗器械公司的被告人提起公诉,全力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三、强化法律监督,保证司法公正,促进司法公信力提升
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加强刑事监督。监督行政机关移送犯罪案件2件,公安机关均已立案侦查;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4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纠正漏捕6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人,纠正遗漏罪行4人;对不当判决向法院提出抗诉6件13人,市院支持抗诉6件13人,审结3件3人,改判2件2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38件38人,强制医疗执行监督5件5人;依法提出书面收监执行检察建议2件2人;对法院暂予监外执行征求意见回复函2件2人;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1件1人;强化社区矫正监督力度,共提出口头检察建议31次,制发书面检察建议2件,被依法采纳;完成242件录入财产刑执行检察档案工作,涉及金额363.75万元;联合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开展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
加强民事行政监督。综合运用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和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大对生效裁判、诉讼违法、执行监督及督促履职等活动的监督力度。目前,终结审查1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共向进贤县人民法院和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1件,采纳31件。进贤县人民法院采纳往年再审检察建议后改判2件。如,进贤某银行与揭某某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调查核实,我院发现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系伪造,遂向进贤县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018年3月30日经再审,进贤县人民法院撤销原判,驳回了进贤某银行要求揭某某负连带清偿责任的诉讼请求。
大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组建公益诉讼办案组,成立提起公益诉讼指挥中心,通过一体化办案机制,向市检察院移送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件,市检察院已立案,向市检察院报送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5件;共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5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9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件,同比上升367%,行政机关进行行政监管或行政处罚14件。如,我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进贤县两家酒坊在生产、销售的白酒中涉嫌添加糖精钠和甜蜜素。经调查核实,我院依法向进贤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④,进贤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两家酒坊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
四、坚持改革创新,适应新形势,开创发展新局面
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大胆探索实践,有效破解工作难题,提高工作质效,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快速发展。
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完善新型办案机制,设立独任检察官办案团队18个、检察官办案组3个,一线办案力量得到充实,占现有干警的88%。完善干警绩效考核制度,加强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将省院、市院及本院开展的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记入干警个人司法档案,提升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
探索建立监察委移送案件的衔接机制。主动适应监察委办案模式,加强与县监察委的沟通配合,规范了提前介入、强制措施适用以及审查起诉的流程,提高了办案质效。受理县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2件3人,已起诉获县法院判决1件2人。
探索公开审查模式⑤。对逮捕必要性存疑案件,检察官居中裁判,侦查人员和律师分别发表意见,并邀请犯罪嫌疑人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相关人员旁听,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维护法律权威与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机统一。8月中旬,我院举行了张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公开听证,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在听取多方意见后,依法对张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创新接受监督方式。将被动接受监督向主动寻求监督转变,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联络中,我院遵循在被动中寻求主动,除了坚持定期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外,还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适时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宣告,观摩案件庭审及检察开放日活动,听取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11月底,我院邀请了省人大代表、进贤县人民政府县长叶修堂,省人大代表、进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鹏飞和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参加“走近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人大代表视察活动,在活动中,代表们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现场观摩了1起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科学管理,提升工作水平
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全面加强检察队伍、检务保障和检察信息化建设,推进基层治理科学化,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上新台阶。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素质能力提升,组织干警参加省、市检察院各类业务培训共42人次;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各类业务竞赛以提升自身法律素养和办案水平,今年,我院三位干警分别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好新时代司法警察工作”主题演讲比赛优胜奖、全市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称号和全市检察机关诉辩对抗赛“优秀论辩奖”,两名干警分别获得第五届长江中游城市群法治论坛三等奖和泛珠三角合作与法治论坛三等奖。
增强检察辅助力量。为满足办案需要,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的全力帮助和支持下,向社会公开招聘了19名聘用制书记员,让检察人员更加专注于核心业务,实现了减负增效。
加强检务保障和信息化建设。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对办公区进行了安全化改造。投入近200万元购置了一批办公办案现代化电子设备,对陈旧老化的网络线路进行了布设更新,搭建了检察工作网平台,使办公办案信息化水平得到提升。
过去一年,我院在各位代表委员的关心支持下,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基础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充分,与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期待还有差距;三是创新意识不强,检察工作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2019年工作打算
2019年,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诉法的新要求,贯彻落实县委提出的“突出‘五个聚焦’、围绕‘十抓十促’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持续坚持理性务实担当作为的工作导向,着力服务发展大局,着力维护社会稳定,着力强化法律监督,着力深化司法改革,着力从严治检,着力推进智慧检务,为进贤建成“大南昌都市圈桥头堡”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要在夯实党建工作上有新成效。坚持以党建工作引领检察工作发展,深化对十九大报告精神的学习;深入开展干警谈心谈话活动,院领导、支部书记上党课活动及“不忘检察初心”等专题活动;建立干警思想动态和意识形态工作季度研判分析制度;严格执行党规党纪,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要在服务发展大局上有新举措。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县委部署强化责任、主动作为。持续聚焦“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惩治破坏发展环境犯罪,加大对非公经济司法保护力度,为全县重大重点项目保驾护航。
三是要在坚持司法为民上有新突破。坚决依法打击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黄赌毒、黑拐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准确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净化社会环境。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畅通群众控告、申诉渠道,打造12309检察服务热线品牌。
四是要在强化法律监督上有新作为。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的监督。加大诉讼活动中司法人员渎职犯罪线索报送工作;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机制,细化程序范围;加强民行检察、生态检察、公益诉讼宣传工作,提高群众认知度;深入推进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拓展公益诉讼领域,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方面有突破。落实司法责任制,综合运用好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业务分析、控申反向审视体系化方式和结果运用,试行重大案件质量问题逐案分析和倒查机制,助推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提升。
五是要在过硬队伍建设上有新成绩。牢固树立人才强检意识,多渠道引进优秀法律人才,开展干警“暖心”工程。加大检察业务和专门知识培训力度,提升干警业务素能。贯彻“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切实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持之以恒地改进全院干警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纪律作风和生活作风,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聚焦新目标,新征程续写新篇章。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策,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开创进贤检察工作新局面,为进贤建成“大南昌都市圈桥头堡”贡献更大的检察力量!
进贤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有关名词解释、业务数据图示及二维码
一、有关名词解释
①12309检察服务中心[第5页]: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
②“仲大姐”热线[第5页]:是东湖区检察院于2010年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开通的24小时检察服务热线,服务热线以东湖区检察院干警、全省优秀接待员仲凤霞同志的名字命名。2018年由南昌市检察机关向各基层院复制推广的该检察服务热线品牌,同时开通“仲大姐”检察服务热线,实行24小时运行,工作时间由接访场所固定电话接听,非工作时间由“仲大姐”检察服务热线团队成员轮流用移动电话接听。
③观护帮教[第5页]:是对涉罪未成年人采取非监禁措施,将其置于社会、交由社会力量组成的专门观护组织,在诉讼期间接受观护人员的辅导、监督、观察、矫正、保护、管束等措施,以达到改善行为、预防再犯、保证诉讼顺利进行的目的,并为司法处理提供依据的活动。
④督促履职检察建议[第8页]:是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建议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一种重要方式。
⑤公开审查模式[第8页]:是指检察机关对逮捕必要性存疑案件,检察官居中裁判,侦查人员和律师分别发表意见,邀请犯罪嫌疑人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相关人员旁听,是实践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一项新的工作方式,有利于提高司法办案透明度。
二、业务数据图示
图一: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情况表

年度 |
批捕(人) |
起诉(人) |
2016年 |
418 |
627 |
2017年 |
447 |
580 |
2018年 |
514 |
497 |
图二: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分类表











合计:5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