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1月14日在进贤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进贤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陈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进贤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进贤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树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进一步完善一体履职机制,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切实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奋力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614件,各项检察工作保持稳中有进、持续向好态势。11个集体、28名个人获县级以上表彰,涌现出“新时代赣鄱先锋”担当作为好干部、全省检察侦查业务标兵、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优秀个人等先进典型。
一、锚定中心大局,以检察担当抓实平安建设
(一)守牢安全底线维护社会稳定。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格依法办案,全年共批准逮捕345人,提起公诉556人。依法提前介入、办理被害人众多、涉案资金巨大、社会影响恶劣的LT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依法从严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起诉71人。践行“治罪与治理并重”系统观念,将检察履职从个案办理延伸至社会治理,如,针对办理的交通肇事案件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改善道路交通环境。
(二)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发展。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企案件,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的依法平等保护,共办理涉企刑事案件12件。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专项监督①,筛查出疑似趋利性管辖案件4件,监督撤案2件,移送民事虚假诉讼线索1件,清理涉企“挂案”1件。服务民营企业24件次,受理民营企业诉求6件,并联合公安、法院等多部门向受损失企业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引导3家受损企业通过民事诉讼维护合法权益。持续深化“‘进’心守护”检察工作品牌效应,依托法治宣讲团,通过“普法课程进企业”“普法课程进商会”等活动,帮助企业防范经营风险。
(三)凝聚保护合力绘就“美丽进贤”画卷。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联合高新区院、南昌县院、余干县院共同签订《环鄱阳湖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跨行政区划管辖协作机制》,共同守护鄱阳湖生态安全。深入开展“赣江流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共立案相关案件13件。深入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促进湿地环境大保护,督促行政机关恢复被矮圩侵占的水域面积169.1亩。通过“刑检+公益诉讼”融合办案模式推进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办理2件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让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违法行为人为恢复生态“买单”。
二、聚焦急难愁盼,以检察初心践行司法为民
(一)办好民生小事小案传递司法温情。时刻牢记群众满意度是检验工作开展成效的重要标准,不断加强对民调中心反馈意见的跟踪处置,针对反馈属实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形成“问题-处理-反馈”的闭环工作机制。扎实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活动,针对网络餐饮经营商家违规经营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开展网络餐饮安全整治行动。以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辖区内2家现制现售饮用水企业整改信息不全等问题,让12台现制现售水设备“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司法救助“应救尽救”的要求,精准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3件,联合省市院发放司法救助金69万余元。
(二)倾力化解矛盾纠纷做实为民解忧。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做好院领导信访包案化解工作,通过监督纠错、带案下访②、司法救助、检察听证、引入第三方、对接综治中心支持等多元方式化解矛盾。办理邓某凤信访案③时积极引入心理咨询师参与办案,帮助其回归正常生活,相关经验作法获最高检推广。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9件专项信访案件实现责任院领导“全覆盖”,化解率100%。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对受理145件信访件实行台账登记、预警评估、动态监督的“一站式”工作机制,同时在信访场所常态化开展检察长接访,积极拓宽社会力量参与矛盾化解。
(三)用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织密保护防线。强化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和犯罪防治,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准逮捕43人,提起公诉54人。联合县公安局推动未成年人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机制建设④,办理综合履职案件3件,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持续做深做实未成年被害人心理救助,对5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救助,织密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健康“防护网”。深入开展检校共建,常态化开展防治欺凌、防止性侵、反诈进校园、做智慧家长等主题“法治进校园”活动60余场。积极拓展线上普法教育平台,打造“进心未检”云课堂,以开办“互联网+”在线课堂的形式,扩大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覆盖面。
三、深耕主责主业,以检察履职强化法律监督
(一)行稳致远做强刑事检察。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强立案与侦查活动监督,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7件次,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54件次,监督立案4件,监督撤案6件,侦查监督的精准度与实效性不断增强。联合县公安局开展刑事案件“挂案”清理⑤专项攻坚,协同清理刑事“挂案”31件,清理率100%。进一步深化“侦协办”实质化运作,推行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常态化,对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率实现100%。始终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起诉171人,不起诉率24.35%。向法院书面提出纠正意见3件次。针对看守所监管活动、社区矫正工作、财产刑执行等提出书面监督意见34条,制发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1份。依法办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起诉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1件1人。
(二)精益求精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65件。针对以虚假诉讼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等领域开展监督,向县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及时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推动法院恢复执行后查封、冻结被执行人财产价值近150万元。依托与县总工会会签构建“检察+工会”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协作机制,帮助5名农民工讨回薪资15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扎实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共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34件,建议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44件55人。
(三)提质增效深化公益诉讼检察。立足检察机关“公共利益代表”职责,打好“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攻坚战,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0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35件、磋商3件,办理民事公益诉讼2件。聚焦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工作,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实现驻县独立营以上部队全覆盖,拍摄的《荣光背后的法治之光》微视频获评全市检察机关“送法进军营”优秀普法微视频。积极配合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围绕“守护文化瑰宝”主题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⑥活动,聚集文物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及传统村落存在保护不善等问题开展监督,督促属地乡镇妥善修复陈氏牌坊(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坊前水塘砖体、3处烈士纪念设施,督促2个乡镇启动传统村落修缮程序。
四、加强政治建设,以检察履职锻造过硬铁军
(一)突出政治引领筑牢政治忠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共组织34次党组会议,深化学思想促践行,切实引导干警进一步筑牢思想根基。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向县委、市检察院和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22件次。扎实做好省委巡视进贤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抓好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确保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
(二)深化从严治检优化工作作风。压紧压实从严管党治检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抓好学习教育,聚焦8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细化整改措施20条,不断加强检察院全体干警自身建设。围绕检察办案或检察工作是否规范等方面,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将“逢问必录、如实记录”做到常态化、长效化,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年共填报135件,努力做到以自身净确保自身硬。
(三)抓实业务建设提升队伍素能。加强履职办案全链条各环节的科学管理,建立健全《进贤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对刑事业务检察官办案内部制约监督的工作办法》,更加注重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分析研判,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促进高质效办案。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组织评查3次,同时配合上级院和县委政法委开展评查11次,共评查案件110件,做实“每案必检”确保案件质量。
(四)优化队伍管理赋能高质效办案。开展“进检讲堂·领航传薪”“进检讲堂·青言检语”学习活动,提升干警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坚持把考核激励与队伍管理作为强检兴检的重要支撑,扎实推进分类考评工作,推动队伍履职能力与整体工作水平同步跃升。切实做好各类人员的权益保障,让队伍管理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持续激发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及时补充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所需各类专业人才,严把队伍“入口关”,统筹推进检察官助理招录2人、员额遴选1人,抓好队伍“培养关”,规范落实法律职务任免7人、转正定级4人、晋级晋档24人等事项。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进贤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取得新成效,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爱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进贤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一是围绕进贤高质量发展建设任务,检察履职服务的针对性举措还不够丰富。二是“四大检察”融合发展不够深入,监督能力跟不上检察工作现代化要求。三是检察队伍建设还需持续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仍有待完善。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进贤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做实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一是以更强的政治自觉彰显检察担当。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到一切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健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制度机制,以理论清醒确保政治坚定。持续巩固“进”心守护工作品牌,进一步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葆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
二是以更深的为民情怀践行初心使命。聚焦民生民利,持续抓实守护食品药品安全、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特殊群体权益司法保护等为民实事,保障民生福祉。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加大涉检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力度,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积极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做实依法平等保护,加强涉企案件法律监督。
三是以更大的监督力度深耕主责主业。持续运用数字检察模型,优化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机制,有针对性地推动重点领域犯罪治理。持续落实“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更加重视刑事、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效果,提高监督意见采纳率。统筹抓好重点突破和常态推进,扎实推进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等重点工作,以点带面做深做实做优各项法律监督工作。
四是以更严的工作标准打造过硬队伍。深刻认识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意义,举一反三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狠抓“三个规定”填报不放松。不断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和监督,强化履职办案全链条、各环节质效管控和制约监督,推动司法责任落实与“三个管理”⑦相衔接。强化人才强检、数字检察战略,以检察业务技能比武为依托,不断提升队伍履职能力,为“争标兵、创一流”奠定坚实人才基础。
各位代表,新元肇启应春潮,重任千钧再奋蹄。新的一年,进贤县人民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一如既往保持对党的忠诚热爱、对人民的炽热情怀,以更加坚定的信念和努力,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斗志,肩负起更加重大的责任和使命,以更高质效检察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开创进贤检察工作新局面。
进贤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名词解释、案例简介
1.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202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党中央部署,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聚焦11个方面重点任务,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依法监督纠治相关突出问题。
异地执法:是指执法机关超越法定地域管辖权,在非本辖区开展执法活动。若违反法定程序或出于不当目的(如谋取地方利益),则构成违规异地执法。
趋利性执法:是指执法机关或人员以追求经济利益、考核绩效等为目的,偏离执法为民宗旨,将执法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手段,表现为选择性执法、小过重罚、以罚代管、违规罚没财物等行为。
2.带案下访: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亲历性办案,以包案办理的信访件为重点,实地了解信访群众及其家庭状况,摸清真实诉求,深入调查核实,有针对性释法说理,解“法结”化“心结”。
3.邓某凤信访案:2023年,信访人邓某凤因与邹某兴的借款纠纷案部分款项长期未能执行到位,多次到省检察院信访要求追究邹某兴拒不执行判决的刑事责任。邓某凤信访执念深,且曾有轻生行为。2023年7月,其向进贤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江西省、市、县三级院检察长同步包案办理,经审查,查明邹某兴在执行期间存在高消费等行为,遂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邹某兴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针对邓某凤的心理健康危机,在省院指导下,市院、进贤院包案检察长、专班检察官和资深心理咨询师通过“随时接访+主动约访”倾听心声、反馈进展,并运用专业心理技术进行双向疏导,帮助其宣泄情绪、重建信心。同时,开展多元化综合帮扶,协调公安机关助其寻回离家出走的儿子,依法提供国家司法救助,并联动多部门落实低保、医疗、就业等社会救助措施。经疏导与帮扶,邓某凤焦虑抑郁情绪显著缓解,在心理咨询师及律师见证下承诺息诉息访,对检察机关表达感谢并回归正常生活。
4.未成年人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机制:是一种以减少二次伤害为核心、整合多部门资源的综合保护模式,旨在通过一次询问、多部门协同、专业保障和长效监管,实现对未成年被害人的身心修复与权益维护。
5.“挂案”清理:是指办案机关对立案后久拖未决、长期滞留于诉讼或执法环节、未依法作出终结处理的案件开展集中排查、分类处置与依法办结的专项工作,核心是纠正程序违法、保障当事人权益、维护执法司法公信力。
6.公益诉讼江西行:是江西省人大常委会牵头,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检察机关为主力、政府相关部门协同参与的全省性公益诉讼专题监督实践活动。活动以“人大监督+检察监督+行政监督”融合发力为核心机制,通过专题调研、代表视察、检察建议、诉讼追责等方式,守护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耕地保护、文物遗产等领域公共利益,深化公益司法保护实践,助力江西高质量发展。自2022年起每年聚焦特定主题开展,历年主题涵盖食品药品安全、耕地红线、生态安全、文物保护等重点领域。
7.三个管理:指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这三个管理是检察机关为有效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运用相关知识技能对检察机关办案活动进行决策、组织、领导、控制的过程。
检察业务管理:负责检察机关的总体业务规划和指导,确保各项检察工作按照既定目标推进。
案件管理:对具体案件的处理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每个案件都能高质量完成。
质量管理:对检察工作的整体质量进行评估和控制,确保检察工作的效果和效率。